“就多一个”要不得!杜绝“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”行为

发布日期:2026-05-11 14:58    点击次数:160

“就多一个”要不得!杜绝“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”行为

电动自行车灵活、方便的属性

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首选工具

但不少人误以为电动自行车

可以像机动车一样使用

一车多载,甚至搭载多人结伴同行

殊不知,一旦事故发生,车上的人都难以幸免

还会大大增加躲避风险的难度

法律链接

根据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三十七条,自行车、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,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,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。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。

广东交警提醒

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会影响车辆的制动性,因此当车辆载重超出一定限度时,会导致车身失衡、制动不灵等现象。一旦遇到突发情况,最好看的mv中文字幕国语电影驾驶人无法及时刹车避让,容易发生交通事故。

更触目惊心的是,当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叠加不戴头盔、闯红灯、超速、逆行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其他违法行为时,事故发生率也显著提升,出现多人伤亡的后果也更加严重。

对于“违法载人”行为,广东交警绝不手软

加大路检力度的同时

严查严惩一批“违法载人”违法行为

并予以曝光

广大驾驶人要引以为戒,切勿以身试法!!

东莞市塘厦镇国道G220线塘清路路口

东莞市塘厦镇国道G220线塘清路路口

东莞市塘厦镇国道G220线塘清路路口

东莞市塘厦镇宏业北路西强街交叉路口

东莞市塘厦镇国道G220线塘清路路口

东莞市寮步镇松柏路与金富二路路段

东莞市寮步镇松柏路与金富二路路段

东莞市寮步镇香市路与红荔路路口

东莞市寮步镇寮步大桥与河滨东路

东莞市寮步镇松沙路与金沙街路口

以上违法行为已全部予以处罚

广东交警提醒

道路千万条,安全第一条

摒弃 “就多一个没关系” 的侥幸心理

平安出行比快速到达更重要

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

坚决抵制违法载人行为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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